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新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提出互联网诊疗设置和执业申请,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取得包含“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执业登记申请,经审核合格的,需要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服务方式中增加"互联网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