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公众沟通是否“到位”
这个“到位”是两层含义:
前列层,沟通的受众是哪些,是否有效传达。
第二层,是否有比这些受众更精准更有效的目标受众?
如果之前的动作在计划范围内执行,那快速评估下传播结果,心平气和的表达出来就好。主要说这几个方面:
目标人群是什么?用什么传播策略?做了哪些动作?实现了多少覆盖?
作为品牌公关部的负责人这些应该都装心里,但这还不够。
你还要知道没覆盖哪些人群,并且知道这些人群是不是重要。
更重要的是你要敢于有理有据的告诉老板。
品牌公关是一种群体沟通的系统工程,针对一群有共性的人进行通用性的沟通,不是地表全人类,更不是一对一。
品牌公关不是公司的客服,像针对某个目标客户的个体沟通不是品牌公关的首要责任,相似的还有特定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消费者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这些是GR和销售、售后等部门来承担。
任何传播都有目标受众,否则就叫做广播。
2: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品牌和消费者一对一的单挑是少数,“多对一”的竞争性沟通是常态。
这意味着,要赢得交易,品牌公关就得面对目标群体背后“更有权利”的人。
这个更有权利的人,可能是目标人群背后的老婆、老公或父母,甚至是他们的朋友。
通常,消费者为一个产品买单,不一定只是自己做决策。
所以,和外部目标人群的沟通从来就不是水平沟通,换句话说品牌公关部对外沟通是覆盖目标人群和他周围的人的立体的沟通。
这也是为什么品牌公关经常用“第三方背书”的手段。
从某种程度上,这是给消费者营造出“有更权威的人在场”的感觉,让他们更有安全感和物有所值感。
毕竟,人是群居动物。
也正因如此,品牌公关部和目标人群们的沟通,从来不可能“完”。
3:“多对一”争夺目标的情况,品牌方的辩论赛。
不同企业的品牌公关就是辩论赛的选手。
这二者相似之处是,不同公司的品牌公关人不是以说服或打败对方“辩友”为目的,而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参与投票的观众和裁判。
一来,对方辩友不可能改变观点,那是“持方”的要求。二来,遇到厉害的辩友,观点证伪成本太高,投入产出比太低。
上面的还不算是重点,重点是怎么争取更多更有权利的人呢?
一、先要找出这些更有「权利」的人,让销售、业务提供这些人的画像。
而且必须足够具体足够有针对性,就像高德地图知道哪类人爱去洗浴中心一样。
如果提供不出来,请老板换人,完成商业变现更后一公里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去哪找客户,留着过年吗?
二、不证明对手是错的,但要证明比对手更重要。
方法有很多,更直接的就是尽量刻意夸张和尽量抽象化。
就像1983年,乔布斯挖百事可乐总裁约翰·斯卡利时,乔布斯说的:“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跟我来改变世界?”这就是典型的刻意夸张+尽量抽象。把百事可乐比作糖水的抽象化,把自己说成改变世界的刻意夸张。
品牌公关用媒体渠道传播信息可以争取一部分人,但不代表搞定所有人。“协作”是现在企业的标志,品牌公关和销售业务为了完成公司目标的不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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